根據山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下達2021年度山東省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企業名單的通知》(魯環字〔2021〕75號),臨沂市蘭山區銀河甲醛廠結合企業實際情況,開始實施清潔生產審核,現將清潔生產審核前公司的主要信息公布如下。
(一)企業基本情況
臨沂市蘭山區銀河甲醛廠位于山東省臨沂市蘭山區義堂鎮代莊工業園,建設年產12萬噸甲醛、1萬噸脲醛膠項目,主要建設2條甲醛生產線、1條脲醛膠生產線等、同時配套建設供水、排水、供熱、供電、消防、事故水池等輔助、環保和公用工程等。公司法人代表為劉克亮。
(二)有毒有害原料使用情況
名稱 | 年消耗量t | 儲存位置 | 用途 |
甲醇 | 71369.79 | 儲罐 | 生產 |
電解銀 | 0.22 | 倉庫 | 生產 |
三聚氰胺 | 750 | 倉庫 | 生產 |
氯化銨 | 2 | 倉庫 | 生產 |
尿素 | 6078.58 | 倉庫 | 生產 |
氨水 | 500 | 儲罐 | 生產 |
(三)有毒有害物質排放情況
(1)廢水
本項目運營過程中產生的廢水主要包括清洗空氣濾布廢水、三元阻火器清洗廢水、清洗空氣濾布廢水、三元阻火器清洗廢水、水封槽廢水、化驗廢水和職工生活污水。
①清洗空氣濾布廢水、三元阻火器清洗廢水、經廠區污水處理站處理后排入涑河,廢水量約8.32m3/a。
②生活污水經污水處理站處理后與清潔下水一并排入涑河,廢水量約245.1m3/a。
③甲醇蒸發用熱水罐排污水、氧化爐急冷段和尾氣鍋爐排污水、冷卻水循環系統排污水、軟水制備廢水、循環水排污水屬于清潔下水直接排入涑河,廢水量約45625.799m3/a。
④水封槽廢水、化驗廢水回用生產不外排。
(2)廢氣
本項目廢氣主要為有組織廢氣(甲醛生產線甲醛吸收尾氣G1包裝廢氣及粉碎粉塵以及冷凝不凝氣)和無組織排放廢氣。
①甲醛吸收尾氣(H1、H2排氣筒)
兩臺尾氣鍋爐對尾氣進行燃燒處理后通過15米高的H1、H2排氣筒排放。處理效率99.5%,排放廢氣主要成分是CO2、H2O、氮氧化物、甲醛、甲醇、CO、煙塵。
②脲醛膠反應釜廢氣(H3排氣筒)
脲醛膠反應釜廢氣經水冷+水噴淋+光催化氧化處理后后經15米高H3排氣筒排放。
③無組織廢氣
主要包括生產裝置無組織廢氣、未收集粉塵、罐區大小呼吸廢氣以及泵區卸料廢氣,通過加強車間通風等措施達標排放
名稱 | 排放濃度(廢氣污染物mg/m3、廢水污染物mg/l) | 排放量t/a | 備注 |
化學需氧量 | 50 | 0.013 | |
氨氮 | 5 | 0.0013 | |
二氧化硫 | 1 | 0.09 | |
煙塵 | 6.45 | 0.34 | |
氮氧化物 | 1 | 0.09 | |
甲醛 | 3.2 | 0.178 | |
甲醇 | 5.39 | 1.872 |
(四)危險廢物產生和處置情況
名稱 | 廢物代碼 | 形態 | 產生量(t/a) | 處置方式 |
廢濾塊 | 900-041-49 | 固態 | 0.04 | 廠區危廢庫暫存后,委托有危廢處理資質的單位處置。 |
甲醇過濾用無紡布及活性炭 | 900-041-49 | 固態 | 0.528 | |
廢反滲透膜 | 900-016-13 | 固態 | 2 |
(五)環境風險防控措施情況
臨沂市蘭山區銀河甲醛廠高度重視環境風險的防范,從原料的源頭把好品質關,著重生產環境“三廢”的治理,規范危險廢物的儲存等,并建立健全了各項環境管理制度,加強職工的環保管理培訓,配備了相應的應急物資,如防護服、防毒面具、應急燈、滅火器等,并成立了相應的應急指揮領導機構,制定了應急處理措施,編制了環境突發事件應急預案,應對意外突發事件;在罐區設置圍堰,導流溝槽,發生泄露時,可有效控制在圍堰內;廠區內儲罐區、事故水池和危廢暫存間全部按照重點防滲區進行防滲。
序號 | 應急防范措施 |
1 | 倉庫中各類化學品原料或成品分類存放,內設置消防器材、區域劃分線。 |
2 | 儲罐區設有高度為1.1m的圍堰,導流溝槽,發生泄露時,可有效控制在圍堰內。 |
4 | 廠區內雨污分流,設置了地埋式事故應急池528m3 ,用于收集事故廢水。 |
5 | 廠區內儲罐區、事故水池和危廢暫存間全部按照重點防滲區進行防滲。 |
6 | 廠區現場崗位設有相應的應急物資,如防護服、防毒面具、應急燈、滅火器等。 |
7 | 設置有毒有害氣體報警儀。 |
2021年4月29日